民安保险(中国)有限公司隶属于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暨香港中国保险(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于2004年5月10日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原香港民安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基础上改建成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性保险公司,是中国第一家获准由分公司改建为独资子公司的保险公司。

    民安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之母公司香港民安保险有限公司于1949年在香港注册成立。在香港众多保险公司中,民安保险是实力较强,信誉卓著,作风稳健,深具影响力的保险公司之一。2001年3月1日经香港保险业监理处批准,香港中国保险(集团)有限公司对旗下公司进行整合,将中国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公司及太平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公司在港经营之一般保险业务并入香港民安保险。重组后的香港民安保险汇集了三家公司的丰厚资源及数十年累积的宝贵经验,经营规模及实力进一步扩大。2004年公司毛保费收入达11.3亿港元,位居香港非寿险保险公司前列。

    民安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隶属于民安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于2006年10月25日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经营地区范围为广东省行政辖区内(深圳地区除外),经营业务范围为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短期健康和意外伤害保险以及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作为民安保险成功改制后的第一家内地分公司,民安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将秉承中国保险集团及民安保险“稳健、创新、诚信、专业”的经营理念,发扬“追求卓越,锐意创新”的企业精神,凭借总公司、母公司及集团公司深具影响的良好信誉和专业技术,以及跨越中港两地的有利条件,为广东省内广大的工商及个人客户提供优质、满意的财产类及短期健康和意外类保险服务。

    该险种是学校作为被保险人。在被保险人的在校活动中或由被保险人统一组织或安排的活动过程中,因校方疏忽或过失引发的列举情况之一(例如:学校安排学生集体活动,未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的;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的)而导致注册学员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全部或部分直接经济损失赔偿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一、 学校发生属于“校方责任险”的意外事故,第一时间请拨打保险公司报案电话:95506


二、 索赔时需要提供的资料:
  1、院方出具的资料:
    ①病历
    ②发票
    ③用药清单
    ④诊断证明
  2、校方出具的资料:
    ① 学校证明
    ② 学生花名册
    ③ 学生家长的名字、账号、开户行
  3、学生本人提供的资料:
    ① 学生家庭户口本复印件(全本复印件)
  4、保险公司认为必要的与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原因等有关的证明和其他资料